首 页 | 新 闻 | 镇 街 | 部 门 | 专 题 | 生 活 | 酒 店 | 求 助 | 小编行 | 听新闻 | 潼城故事 | 图 片 | 视 频 新闻热线:023-44576280    网站信息举报电话:023-44592777
当前位置:生 活> 正文
治脂肪肝不能光靠减肥
还需戒酒、均衡饮食、锻炼、用药等综合措施
2018-06-14 10:25     生命时报

    受访专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丙肝与中毒性肝病科主任医师 柳雅立

    柳雅立,主任医师,医学博士,北京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委员兼工作秘书

    43岁的彭先生体重超标,最近体检查出了脂肪肝,但他并不在意,觉得只要减肥,脂肪肝就能痊愈。和彭先生一样,很多人认为脂肪肝是“胖”出来的,能通过减肥随时逆转脂肪肝,所以即使查出脂肪肝也不放在心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丙肝与中毒性肝病科主任医师柳雅立提醒广大患者:减肥不能保证逆转脂肪肝。

    《中国脂肪肝治疗指南(科普版)》显示,我国成人脂肪肝患病率已经达到12.5%~35.4%,脂肪肝已经成为我国第一大肝脏疾病,但很多人对于脂肪肝的认知不到位。柳雅立介绍,脂肪肝是肝细胞内脂肪堆积过多造成的。它不仅是肥胖者的“专利”,一部分体型正常甚至较瘦的人,也可能患病。

    脂肪肝的进展大致分为三个阶段:早期的单纯性脂肪肝,中期的脂肪性肝炎以及后期的肝硬化、肝脏肿瘤。部分早期脂肪肝患者可通过减肥逆转病情;中期的脂肪性肝炎患者则需综合减重、改善生活方式,辅以适当药物治疗控制病情;一旦发展到后期,疾病发展明显,减肥获益有限,几乎不可逆转。除与肥胖有关外,脂肪肝还与长期大量饮酒、胰岛素抵抗、快速不良减肥方式、营养不良等诸多因素相关。因此,并非只有肥胖会导致脂肪肝,也并非减肥就能告别脂肪肝。

    轻度脂肪肝具有一定“隐蔽性”,部分患者会有食欲减退、乏力、腹胀等症状,但大多数患者没有明显症状,一般不需药物治疗,对此柳雅立给出以下建议:1.控制饮食,以低盐低脂为主,营养不良型脂肪肝患者应多摄入鱼肉、牛肉等高蛋白食物,别随意节食减重;2.坚持体育锻炼,可视自身体质,选择适宜的运动项目,如慢跑、羽毛球、打乒乓球或游泳等;3.合理减重,不要操之过急,1~2个月快速减重超过原本体重的5%,可能诱发酮症酸中毒等并发症;4.完全戒酒,并在此基础上注意饮食,补充维生素B、C、K及叶酸。

    中度脂肪肝患者会有肝细胞空泡样、气球样变性等病理学改变,同时伴随转氨酶升高等异常情况,可能有食欲不振、疲倦乏力、恶心呕吐、体重减轻、肝区或右上腹隐痛等症状。患者一方面需改善生活方式,另一方面应根据具体情况,辅以适当药物治疗。遗憾的是,目前脂肪肝并无特别有效的针对性治疗药物。一些临床常用的护肝药物如双环醇、多烯磷酯酰胆碱、甘草酸制剂等可能有效。此外,中度脂肪肝患者应每3~6个月复查一次肝脏功能,通过肝脏B超检查、弹性检测,评价脂肪肝的严重程度。

    重度脂肪肝患者可能会进展为肝纤维化、肝硬化,会伴有恶心呕吐、肝区隐痛等症状。除了调整生活方式、药物治疗、定期检测外,还要入院接受精细治疗。

    柳雅立强调,早发现早治疗,可有效阻止病情发展,甚至逆转早期脂肪肝,所以在早期大家一定要重视。他建议定期体检,一旦发现转氨酶反复或持续高于正常值,就要进行系统的评估与治疗。(记者 水 欣)

    【采编 郑强】原标题:治脂肪肝不能光靠减肥

    还需戒酒、均衡饮食、锻炼、用药等综合措施

相关新闻:
潼南“城市之眼”即将绽放 ...
田园变公园村庄变景区
《六养潼南:春风十里醉美 ...
绣女红传文化
喜迎瑞雪 潼城小伙伴玩嗨 ...
银装素裹下的潼城
另类合影
勤劳的双手
传说中有这么多地方 被称 ...
帅气尹正撩小黄鸭 时尚写 ...
潼南美女时尚街拍 速度围 ...
女大学生竞聘空乘 外语特 ...
数字报二维码
潼南微发布平台
APP新闻客户端
潼南网二维码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潼南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潼南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潼南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潼南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潼南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与本网联系。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潼南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法律顾问:董俊中 律师 潼南区整治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3-44592772
主办:中共潼南区委、潼南区人民政府 承办:潼南区委宣传部、潼南区新闻中心(潼南报社)
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兴潼大道120号 邮编:402660 联系电话:023-44579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渝ICP备12005370号   渝公网安备 50022302000101号
CopyRight © cqtn.com,All Rights Reserved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业务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 不良信息举报 | 自律同盟